1、入会条件
金华市湖南商会会员分企业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以企业会员为主,个别在社会上有突出贡献和重大影响的湘籍人士可以以个人会员形式加入。)
凡在金华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代表人为湖南籍人士的各类企业,均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会员吸收的重点是私营企业和包含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企业,以及在金华登记注册设立办事处、分公司的湖南企事业单位。
与金华湖南商会工作有关系的经济工作者、经济理论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工商界知名人士和其他相关人士,可聘请为名誉会员、顾问、高级顾问。
且拥护本团体章程;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在本团体相关业务领域内有一定影响。会费两年一交,暂定为人民币壹仟圆。
2、入会程序
提交入会申请书;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名誉会员以及顾问、高级顾问的聘请需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